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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7 17:52:35 股吧网页版
光峰科技: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交易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3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由于 GDC Technology Limited(British Virgin Islands)(以下简称“GDC
BVI”)向美国仲裁庭提出申请干预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发布的子公司光峰
光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光峰”)部分股权交易计划的推进,鉴
于仲裁案件仍在审理中,出于尊重仲裁审理,在 2024 年 6 月香港光峰进行
了自我承诺约束,暂停了股权交易条件的推进。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将香港
光峰的全部资产都列入受限资产。

由于前述受限资产的原因,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的 51%股权
转让给关联方 LONG PINELONG PINEINVESTMENT, INC.(以下简称
“LONG PINE”)的交易无法满足交割先决条件之一,即交割前标的公司
应不从事任何业务、也不持有除 GDC 股权和 GDC 分红款外的任何资产,
故原交易方案无法继续实施。

公司将在仲裁案结束后,届时结合 GDC 股权和香港光峰其他资产等实际情
况进行变更交易方案,尽快实现 GDC 股权出售,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交易
的相关公告。

一、仲裁案件的情况

GDC Technology Limited(Cayman Islands)(以下简称“GDC 开曼”)和
GDC BVI 针对香港光峰和公司提起的仲裁请求(案件编号 01-22-0001-2735),
以及香港光峰和公司就前述案件对 GDC 开曼、GDC BVI 开展的仲裁反请求(案
件编号 01-22-0001-2735)案件仍在审理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 GDC 开曼和 GDC BVI 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由于 GDC BVI 向美国仲裁庭提出申请干预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发布的子公司
部分股权交易计划的推进,鉴于仲裁案件仍在审理中,出于尊重仲裁审理,在2024 年 6 月香港光峰进行了自我承诺约束,暂停了股权交易条件的推进。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将香港光峰的全部资产都列入受限资产。

截至目前,仲裁案件仍在审理中,上述自我承诺约束的资产不代表案件的裁决结果,最终裁决结果以仲裁庭裁决为准。

二、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1、本次交易概述

为减少参股公司 GDC 可能给公司发展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子公司香港光峰的 51%股权转让关联方给 LONG PINE。本次交易完成后,
香港光峰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本次交易进展

根据上述交易协议约定,只有协议所列条件得到满足或被放弃后,各方才有义务实现交割,其中一项交割条件为:标的公司现有全部业务、除 GDC 股权和GDC 分红款外的全部资产已经转移至转让方其合并范围下的关联公司或已进行处置,即交割前标的公司应不从事任何业务、也不持有除 GDC 股权和 GDC 分红款外的任何资产(根据协议相关约定,届时香港光峰收到 GDC 分红款后将支付给公司)。

由于前述受限资产的原因,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光峰的 51%股权转让给关联方 LONG PINE 的交易无法满足交割先决条件之一,即交割前标的公司应不从事任何业务、也不持有除 GDC 股权和 GDC 分红款外的任何资产,故原交易方案无法继续实施。

公司将在仲裁案结束后,届时结合 GDC 股权和香港光峰其他资产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交易方案,尽快实现 GDC 股权出售,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交易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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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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