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
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到会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志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因从公司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798 人调整为 1791 人。
前述 7 名激励对象原拟获授限制性股票份额,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
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及预留部分数量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4 月 26 日为首次授
予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76.10 元/股,向 179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8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尹志尧、丛海、陶珩回避
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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