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688012 证券简称:中微公司 公告编号:2024-056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13.67 万份
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总量为 54.68 万份,约占公司 2020 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3,486.2237万股的 0.102%。
(3)行权价格:149.5 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共计 6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激励计划授予的增值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25%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0-2023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6-2018 年度的营业收入均值为基础,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值定比 2016-2018 年度营业收入均值的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确定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假设每个考核年度的实际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对应考核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年度 业收入累计值
第一个行 2019 年、2020 年两年 X≧255% 100%
权期 2020 营业收入累计值 200%≦X<255% 80%
X<200% 0
第二个行 2019 年、2020 年和 X≧460% 100%
权期 2021 2021 年三年营业收入 370%≦X<460% 80%
累计值 X<370% 0
第三个行 2019 年、2020 年、2021 X≧700% 100%
权期 2022 年和 2022 年四年营业 560%≦X<700% 80%
收入累计值 X<56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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