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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14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18694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19 2024/6/20 2024/6/20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10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6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629,354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00 万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 430,733 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公司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
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反馈的公司 2024 年 5 月 29 日的股本总数为 80,669,486 股。同时鉴于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实际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0,238,753 股。鉴于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现金分配总额总数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8694 元(含税)(与调整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同系因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后五位原因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0,669,48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430,733 股后的股本数为 80,238,75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999,832.49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
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0,238,753×0.18694)÷80,669,486≈0.18594 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8594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19 2024/6/20 202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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