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4 19:42:37 股吧网页版
方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苏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预留授予的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3.3 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苏陟、胡
云连、李冬梅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公司在第四个归属期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四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6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苏陟、胡
云连、李冬梅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故董事
会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苏陟、胡
云连、李冬梅、高强回避表决。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上交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