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陈思捷、卢景芳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陈思捷、尚书磊
(五)现场检查内容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六)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4、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有关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文件;
5、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6、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7、查阅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核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等。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洁特生物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以及 2024 年度的三会文件等资料,并重点关注上述会议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行为准则。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落实,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发挥了有效作用。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与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与分析,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进一步了解信息披露情况。保荐机构认为:
洁特生物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资料,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保荐机构认为:
洁特生物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保持了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募投项目现场建设情况,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等,并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会议资料及公告文件等,保荐机构认为:
洁特生物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公告义务。洁特生物已制定并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相关业务合同等,并与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洁特生物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六)经营状况
洁特生物主要从事细胞培养类及与之相关的液体处理类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生物培养和液体处理两大类生物实验室一次性塑料耗材,并配有少量试剂、小型实验仪器等,涉及逾千种产品。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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