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9 18:48:55 股吧网页版
禾迈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688032 证券简称:禾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资金来源:首发超募资金。

3、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7/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 万元~20,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8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4.05 万股~108.11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44%~0.87%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5659138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