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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9 19:22:16 股吧网页版
芯源微:芯源微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30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7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芯源微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股东
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378,870 股,占芯源微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受让方
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
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
询价转让。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
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1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15,909,156 11.54%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芯源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为芯源微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委派董事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法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非芯源微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情形。

出让方非芯源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让方委派董事为沈阳先进制造技术产业有限公司的法人。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窗口期。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378,87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转让
原因均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名称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占所持股份 转让原因

(股) 例 比例

1 沈阳先进制造技 1,378,870 1.00% 8.67% 自身资金需求

术产业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3
年 12 月 29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70%。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378,87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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