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 O 二五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第三章 股份......- 2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第一节 股东......- 6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第五章 董事会......- 20 -
第一节 董事......- 20 -
第二节 独立董事...... - 23 -
第三节 董事会...... - 26 -
第四节 董事会秘书...... - 31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第七章 监事会......- 32 -
第一节 监事......- 33 -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8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9 -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9 -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1 -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3 -
第十二章 附则......- 43 -
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在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有限”)的基础上,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510100321580966H。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同意注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在
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engdu Screen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安泰四路 68 号,邮政编码:
611730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