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08 17:22:40 股吧网页版
莱伯泰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688056 证券简称:莱伯泰科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8 月 8 日 11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争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由原审议通过的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 35,000.00 万元(含本数),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上述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