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6
证券代码:688062 证券简称:迈威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8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上市前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上市前制定的<迈威(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2020 年 6 月)>的议案》(以下简称“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进行修订,其中将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第九章第 3 款涉及激励员工份额转让的规则调整如下: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3. 份额转让 3. 份额转让
份额转让是指根据各激励对象的出售意 份额转让是指根据各激励对象的出 愿,由激励对象向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 售意愿,由激励对象向员工持股平 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转让平台 台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 份额的行为。除经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 伙人转让平台份额的行为。激励对 同意,或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 象不得将其平台份额转让给除普通 情况外,份额转让时应当具体遵守以下 合伙人外的任何其他人。除经持股
规则: 平台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因公司、
(1)激励对象仅可对已解除限售并具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情况外,份额
有处分权的份额进行转让; 转让时应当具体遵守以下规则:
(2)转让对象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普通 (1)激励对象仅可对已解除限售并
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 具有处分权的份额进行转让;
(3)任何转让行为应取得普通合伙人 (2)转让对象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普
的同意; 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有限合伙人;
(4)转让价格由激励对象与普通合伙 (3)任何转让行为应取得普通合伙
人协商确认。 人的同意;
(4)转让价格由激励对象与普通合
伙人协商确认。
除上述内容外,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实质性修订。
本次对上市前股权激励计划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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