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秘您好!公司2024-053号公告称,两次回购之后公司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有股份599.8520万股,占总股本的2.445%,但是在最新一期的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并未出现回购账户的身影。请问公司是否存在忽悠式回购,或回购后直接减持抛售的情形?
派能科技: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司已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之“二、股东信息”中对回购专户情况予以说明,不存在您提及的情况。具体信息敬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谢谢您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如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公司已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之“二、股东信息”中对回购专户情况予以说明,不存在您提及的情况。具体信息敬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谢谢您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1-09 17: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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