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9 16:07:00 股吧网页版
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0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60 号)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1,923,509 股 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47.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5,889,737.14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527,958.8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4,361,778.32 元。2023 年 4 月 18 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509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与《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天津华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科技天津”)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高性能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市嘉定区调整为上海市嘉定区、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意公司变更全资子公司华依科技天津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上海市嘉定区调整为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方便华依科技天津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批准华依科技天津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事宜,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相关监管协议,后续公司与华依科技天津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近日,公司、华依科技天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专户用途

天津华依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

汽车检测 海分行 0301290000010029 设项目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天津华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
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智能驾驶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