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 月 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我们在审阅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旭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资金用途及延期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0 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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