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形式工具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 2,140.44 万股/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5.33%。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1,926.40 万
股/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4.8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 90.00%;预留权益 214.04 万股/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0.5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10.00%。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70.22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2.67%;其中首次授予 963.20 万份
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2.40%,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90.00%;预留 107.02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0.27%,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 10.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070.2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2.67%;其中首次授予 963.20 万
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2.40%,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90.00%;预留 10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0,133.3334 万股的 0.27%,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0.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7.37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 3.69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428 人,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员工总数 972 的 44.03%,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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