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74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57,692,30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57,692,308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1年8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号),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355,753股,并于2021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33,557,1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79,5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477,54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涉及股东数量为 1 名,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357,692,3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01%,该部分限售股由公司控股股东 ACM
RESEARCH, INC.(以下简称“美国 ACMR”)持有,将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起上市
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
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433,557,100 股变更为
435,707,409 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
次行权新增股份的登记工作。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 435,707,409 股变更为
436,153,563 股。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美国 ACMR 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时的股票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
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
(4)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报告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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