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0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于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上述有效期将于2025年2月22日届满。
二、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2月22日止。同时将办理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至2026年2月22日止。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办理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内容、其他授权事项内容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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