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品特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晶品特装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晶品特装签订协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晶品特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装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晶品特装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晶品特装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导晶品特装及其董事、监事、高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依照相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
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晶品特装严格执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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