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4-033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8
普通股股东人数 9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2,791,08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2,791,0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4.816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81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周劲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
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方舟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财务总监张芷源女士、副总经理张文明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112,621,063 99.8492 164,083 0.1454 5,936 0.005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以集中竞 39,400 99.57 164,083 0.4146 5,936 0.0151
价交易方式回 ,636 03
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锋、沈国兴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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