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162 名激励对
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5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162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465,675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97,198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