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4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经审查李胜利先生、俞雄先生和李建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2、李建军先生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李胜利先生、俞雄先生和李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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