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行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力股份”、“上市
公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
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黄文雯、徐露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20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黄文雯、徐露、留梦佳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以及保荐机构认为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
项。
(六)现场检查手段
保荐机构采取的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1、查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访谈公司相关人员;
2、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文件;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5、现场检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及附件,查看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是否发生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查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等资料。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查阅了国力股份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收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资料,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文件以及其他应当披露事项相关文件资料,并与公开披露的公告进行对比分析,核查公司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独立性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实地查看了募投项目现场建设情况,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公告及合同资料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以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违规委托理财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访谈了公司相关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文件、相关内部控制文件及相关财务资料,了解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并查阅了关联交易相关协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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