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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7:10:57 股吧网页版
华大智造: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341500994L。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319,475
股,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以下
简称“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MGI Tech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盐田区北山工业区综合楼及 11 栋 2 楼。邮政编
码:51808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1,563.7624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与股东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并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仪器、医疗器械(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测序试剂、酶试剂和软件)、机械设备(测序仪配套设备)、仪器仪表(基因测序仪)、生化试剂(测序试剂)、生物试剂(酶试剂)、耗材及生物工程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限许可证规定范围)、配套软件、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批发、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技术开发、推广服务;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技术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
公司,以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
为公司的股份总额。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深圳华大智造控股有限公司 15300.1440 42.500400 净资产折股

2. 西藏华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144.2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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