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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7:10:57 股吧网页版
华大智造: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88 名激励对象符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在所持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届满起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 132.3206 万份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期权激励方案》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期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合计5.8666 万份股票期权,符合《期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基于存在与部分关联方企业调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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