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09 17:12:29 股吧网页版
思林杰: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88115 证券简称:思林杰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更新)

广州·2024 年 10 月

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 5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6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0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须知如下:
一、 公司董事会具体负责股东会召开等有关事宜。
二、 在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
场。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
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股东会通知
载明的证明文件,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方可出席会议。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
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发生干扰股东会秩
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董事会将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
股东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发言,请于会前 10 分钟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出示
持股的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登记
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先
报告所持的股份份额。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定的有
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本次股东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法律见证。本次股东会由北
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听从股东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会秩序和安全。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
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
对股东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十、 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8),以及公司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取消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