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6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5,由董事长路新春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累计已回购股数 396,16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17%
累计已回购金额 5,990.1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4.59 元/股~179.00 元/股
注:1、因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74.19 元/股(含),本次实际回购价格最大值 179.00 元/股为前述权益分派完成前回购股份产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260.00 元/股;实际回购价格最小值 124.59 元/股在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74.19 元/股;
2、“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36,724,893 股计算。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6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5 日和 2024 年 3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6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174.19 元/股(含),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2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6,1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36,724,893 股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79.00 元/股,最低价为 124.59 元/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前回购股份产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
格上限 260.00 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 124.59 元/股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174.1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01,654.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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