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自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实施有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聚辰股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4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中等(C)”导致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本次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88,900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
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 31,200 股
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象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事会依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4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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