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关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元医药”、“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皓元医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8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2,235.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822,350手(8,223,500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2,35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0,612,390.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1,737,609.8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00Z0069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本 调整后拟投入
次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医药中间体及原料药 40,545.00 37,307.00 37,307.00
CDMO产业化项目(一期)
2 265t/a高端医药中间体产品 13,026.00 12,443.00 12,443.00
项目
3 欧创生物新型药物技术研发 8,280.00 7,985.00 7,985.00
中心
4 补充流动资金 24,500.00 24,500.00 23,438.76
合计 86,351.00 82,235.00 81,173.76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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