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18:19:12 股吧网页版
邦彦技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薛志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 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