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5 16:55:13 股吧网页版
利扬芯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上市公司”“公司”)的持续督导
机构,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
间”)的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袁军、易达安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易达安、姜雪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等。

本次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和复印公司内控制度文件、持续督导期间的“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相关资料等;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相关情况;查阅和复印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签署的重大合同等资料。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的执行情况,查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会议决议、议案及有关资料、会议记录等文件。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三会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等,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取得了公司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并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访谈。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大额募集资金支付凭证,核查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等,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提请上市公司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切实可行地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对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履行必要的程序并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