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2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5-003
转债代码:118048 转债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扬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16.13 元/股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 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2,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52,00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7,110,905.6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89,094.32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
“利扬转债”、转债代码“118048”。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利
扬转债”自 2025 年 1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利扬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52,000.00 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
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即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16.13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18048;可转债转股简称:利扬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利扬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
换 1 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1 月 8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利扬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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