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兴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科兴制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967.5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3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924.9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460.8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64.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
了大华验字[2020]00075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子公司深圳科兴药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对公司、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保障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1、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自有资金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经中心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及募集资金安全为前提,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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