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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7 19:54:23 股吧网页版
长盈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 2024-044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用途: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下同)。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13 元/股(含,下同)。

回购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方案披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存在减持计划,其中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138,386 股,武汉金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200,000 股。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等相关股东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上述主体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皮亚斌先生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建议公司制定并实施回购股份方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二)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使公司股价与公司价值相匹配,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公司不得在下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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