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0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52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1 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
事李奔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08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奔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奔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 年至 2001 年,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1 年至2004 年,任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2004 年至 2008 年,任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2008 年至 2012 年,任广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2012 年至 2019 年,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9 年至今,任北京荟高律师事务所金融部主任;2020 年至今,任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任中关村科学城城市大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至今,任北京蓝色星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大至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1、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投票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1)《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二)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 2024 年 07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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