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34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4 年 8 月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
向各位监事送达了增加议案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船特气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和风险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了评估,编写了《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船特气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0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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