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4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085 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17 2024/7/18 2024/7/18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2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新增股份 3,222,770 股,公司总股本由 454,455,359 股增加至 457,678,129 股。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5 元(含税)。目前,公司总股本 457,678,129 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803,658 股后的股本456,874,471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834,330.04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36%,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调整后的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56,874,471×0.085)÷457,678,129≈0.08485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8485)÷(1+0)=前收盘价格-0.0848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7/17 2024/7/18 2024/7/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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