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1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0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与支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升公司吸引力,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资金来源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荣秀丽女士
《关于提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荣秀丽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长荣秀丽女士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72 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8,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12%,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41.50 元/股,最低价为 41.0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998,761.33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00,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86 元/股,最低价为 32.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0,681,156.8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调整资金来源的原因及《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本次调整资金来源的原因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与支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升公司吸引力,在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实质变化。
2、《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已经向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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