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8.4350 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 11,173.6486万股的 1.3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13 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 19.1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8.4350 万股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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