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2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事项。
2、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松井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3 号)。
3、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松井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2 号)。
4、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
逐项落实,并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5、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 2025 年 8 月8 日。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发行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各项工作。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结合当前宏观政策环境、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评估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当前宏观政策、市场融资环境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与实际情况下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继续有序稳步推进“汽车涂料及特种树脂项目”建设,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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