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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6 18:44:34 股吧网页版
优刻得:优刻得2024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公司代码:688158 公司简称:优刻得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 性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 风 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 全 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四、本半 年 度报告未经审 计。
五、公司 负责人季昕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桂水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明声
明: 保 证半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七、是否 存 在公司治理特 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 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 本情况

2019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持有的 A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
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B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 5 倍。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B类股份。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 运行期限

2019 年 3 月 17 日,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 以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 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 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根据设置特别表决权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A类股份及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进行表决时,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为A类股份持有人,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5倍。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具体的表决权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表决权数量(票) 表决权比例

(%)

1 季昕华 50,831,173 11.2187 254,155,865 38.7185

2 其他股东 402,263,908 88.7813 402,263,908 61.2815

合计 453,095,081 100.0000 656,419,773 100.0000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 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 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 类股份及 B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
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 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 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 改变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 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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