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25 17:10:37 股吧网页版
有方科技: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

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方
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有方数据”)近日与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航锦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双方拟共同推进智算中心、数据存储、数据灾备、
融合计算等业务的合作落地。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公司战略规划的重点发展方
向,由于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因此本协议预计对公司
2024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将根据
业务开展情况另行签订具体合作项目协议。此外,本协议在
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政策和技术
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变化等一系列风险,进而导致协议的目
的无法履行。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有方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有方数据近日与航锦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旨在双方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推进智算中心、数据存储、数据灾备、融合计算等业务的合作落地,推动智算行业快速发展。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协议甲方基本介绍

企业名称: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注册资本:67,915.6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16 日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 1627 号中信泰富大厦38 楼

主营业务:航锦科技拥有化工、电子、智算算力等几大板块业务,其中,化工业务板块业务航锦科技主要从事基础化工产业,电子板块业务航锦科技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智算算力板块业务航锦科技主要通过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和超擎数智(NVIDIA 精英级合作伙伴)提供 AI 智算算力租赁、网络整体解决方案、模型落地场景解决方案在内的全栈式服务。

2、协议乙方基本介绍

企业名称: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广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19 日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 4402
主营业务:有方数据是有方科技在物联网大数据方面专门设立的子公司,承载着有方科技在云管端基础架构下与存储软硬件等云基础设施和数据计算、存储和灾备等服务方面的深度布局,向政府和行业企业客户提供分布式高性能存储服务器等产品。

航锦科技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由航锦科技、有方数据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在武汉签署。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协议,亦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其蓬勃发展正在为各行各业带来全新赋能,是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社会经济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抓手,在此催化下,我国智算算力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壮大,而由算力、存力和运力等云基础设施是人工智能的基础,因此其受益于人工智能的发展迎来发展良机。为更好迎接人工智能技术和云基础设施飞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双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整合双方优质资源,共同推进智算中心、数据存储、数据灾备、融合计算等业务的合作落地,从而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的主要内容

1、在智算中心业务拓展方面,甲方在智算算力集群租赁及服务的市场拓展、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逐渐积累了技术和经验,乙方在高性能存储服务器、存储软件等云基础设施方面逐渐积累了产品和技术,双方将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