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6 16:34:26 股吧网页版
赛伦生物: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2024年度中期分红提议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688163 证券简称:赛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提议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范志和先生承诺其与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等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4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 2024 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2、公司董事会认为范志和先生的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亦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内容,符合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授权,上述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聚焦经营主业,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上市公司形象。

特此公告。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