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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夫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认真、审慎的核查了埃夫特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88 号),埃夫特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 万股,发行价格 6.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82,833.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2,589.4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验
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2,589.49 万元,小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 113,542.50 万元。在充分
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前提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对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金额 原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使用募集
号 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1 下一代智能高性能工业机器 43,692.50 43,692.50 34,589.49
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 机器人核心部件性能提升与 33,447.00 33,447.00 18,000.00
产能建设项目
3 机器人云平台研发和产业化 36,403.00 36,403.00 20,000.00
项目
合计 113,542.50 113,542.50 72,589.49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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