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下同),
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7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北京电控、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亦庄国投、京国瑞、天津京东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
其计划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9 月 2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3,982,08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00%)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公司股份,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未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将已回购股份用于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程序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上述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风险影响程度择机修订回购方案或终止实施,并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9/19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8,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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