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5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是
否成就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26 日,并同意以 10.66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9.60 万份股票
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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