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0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
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根据相关股东的回函情况,持股 5%以上的股东珠海汉虎纳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其一致行动人珠海高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股东未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公司上市后 36 个月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且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 2024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
收盘价低于 14.26 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 股份回购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已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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