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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19 18:42:39 股吧网页版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0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 年 8 月 28 日,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PANKE 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杨明远先生依照其增持计划,在该增持计划的实施
期限中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截至 2024 年 7 月 2 日,PAN KE 先生与杨明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74,0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83%,增
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400.0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增持公司股份,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
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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