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2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为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阿拉丁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阿拉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阿拉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87.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8,74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合计 1,401.92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38.08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88 号文同意,公司 38,74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二、回售条款概述
(一)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阿拉
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
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阿拉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三)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阿拉转债”第三年的票面利率为 1.20%,
计算天数为 259 天(自 2024 年 3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算头不算尾),
利息为 100×1.20%×259/365=0.85 元/张,即回售价格为 100.85 元/张(含当期利息)。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阿拉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阿拉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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