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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行业发展情况、项目建设及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1.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6 年 8 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9.455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742,885,617.16元;减除发行费用147,755,573.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5,130,043.9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1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48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2.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78,710.82 78,710.82
2 年产 1.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 47,226.97 47,226.97
3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25,000.00
合 计 150,937.79 150,937.79
注 1: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经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年产 4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拆分为“年产 2.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和“年产 1.5 万吨三元前驱
体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2022 年 1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注 2:截至 2024 年 3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 2.5 万
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全部竣工、验收投产。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经审慎研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计达到可使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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