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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汐强先生、杨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凌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按照董事补选结果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被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收到公司董事钱晓枫先生、独立董事郑诗礼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钱晓枫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的要求,因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已接近六年上限,结合个人本职工作原因,郑诗礼先生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职务。辞职生效后,钱晓枫先生、郑诗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积极组织、开展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99%,提名黄汐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凌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基于以上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上述候选人本人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
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汐强先生、杨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凌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被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鉴于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多于补选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从 2 名候选人中选举 1 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届时,2 名候选人中获得同意票数最高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将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若出现股东大会未选举出当选者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将择期重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直至选举出新任非独立董事。
同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凌敏先生具有丰富的行业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则,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凌敏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培训学习,根据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若独立董事候选人凌敏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凌敏先生担任因郑诗礼先生辞职导致空缺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职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调整前名单 调整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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